有「警」真好! 包包失而復得 七旬婦親筆感謝

▲中市警一分局民權派出所,接獲民眾報案包包不見,警方獲報20分鐘內尋獲,民眾親筆寫信感謝。(圖/記者澄石翻攝)

【照生新聞記者 澄石/臺中報導】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民權派出所警員白青諺、劉泰宇、鄭方逸於日前凌晨時段,接獲民眾報案稱在西區忠明南路與五權西路一段口,有一民眾包包不見,警方獲報立即趕赴現場,經調閱監視器影像後順利在20分鐘內尋獲,民眾親筆寫信感謝。

李姓婦人報案時緊張的告訴現場員警「我從家中外出,包包好像被搶了!」,警方不敢大意,立即火速調閱李婦所述路口周遭監視器影像,發現沿途影像僅有李婦1人單獨騎乘腳踏車的影像,並無李婦指稱遭搶或遭竊情事,警方耐心安撫李婦情緒並仔細說明,以巡邏車載著李婦沿途找尋,想不到剛出發沿忠明南路右轉五權西路一段行駛不到50公尺,突有位民眾向警方攔車稱拾獲一個包包,「剛剛有一個人騎過去掉下來的!」,該民眾表示,大樓管理員當時正好在巡視大樓周遭,發現有包包掉落在大樓外面,上前查看時發現李婦已不見人影,管理員本來要報警求助,結果就看到警車經過,直呼真的太巧了!後來經李婦確認後,確實是自己所遺失的包包且無任何財物遺失,李婦這才放下心中大石,不斷向警方致謝「謝謝你們!你們真的很仔細!」,並感到相當不好意思造成誤會。警方研判李婦可能因年事已高,又因為包包遺失而感到太緊張,因此誤認遭搶,經警方鍥而不捨並發揮柯南精神,在短短20分鐘內尋回包包,李婦特地親筆寫信送至民權派出所,深切感謝警方積極且熱心服務的精神。

第一分局表示,警察工作除了維護治、交安外,為民服務亦是警察持續推動的工作之一,同時提醒民眾,騎乘機慢車應將包包及手機等物品妥適保管,或放置於置物箱內,避免物品遺失,警方會盡可能提供民眾最大協助,讓民眾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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