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大汙泥棄置案 完成環境復原

記者張玉泰彰化報導

彰化縣政府聯合檢調偵破喧騰一時之冠昇環宇、同開科技、長信環保等三家知名廢棄物處理機構將未經合法處理的汙泥,輾轉外運至中部縣市棄置或回填,總數量逾14萬公噸一案,22日上午在縣府中庭宣告完成環境復原,彰化縣長王惠美、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檢察長洪家原、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副大隊長石秉鑫等人出席,相關被告經彰化地方法院判決,刑期最高者判處11年徒刑。其中二水鄉場址,被堆置之汙泥1萬餘公噸,經彰化縣環保局將清理義務人移送行政執行署扣押財產強制履行後,率先清完現場汙泥1萬4,100公噸,現場另來自其他產源的廢玻璃纖維125.69公噸也完成清理,相關被告付出慘痛代價,王縣長呼籲杜絕廢棄物非法棄置三不政策,地主不輕易出租土地、事業不委託非法業者、清除業者不隨意棄置廢棄物。請大家愛惜腳下的土地,一起維護環境,有發現任何環境的問題,請與環保局聯繫。

 王惠美縣長表示,近年來有許多不肖業者貪圖一時之便,隨意傾倒廢棄物於本縣沿海、山區或者是向不知情的鄉親承租廠房,惡意棄置,破壞彰化的環境,針對縣內多起重大事業廢棄物棄置案的查處,在此特別感謝彰化地檢署的大力協助,作為處理汙泥案很重要的支柱,從前些年的偷排電鍍廢水案,到近年來的食品汙泥案、廢木材案及無機汙泥案,地檢署是第一線執法人員最強而有力的後盾。另外,也特別感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跨區一路循線向上追查最大元凶,這些都是仰賴彰化縣檢、警、環平台多年合作的經驗傳承,才能屢屢偵破跨縣市的重大環保犯罪,透過檢、警、調、環等單位的聯合案件偵破後,還要讓非法者付出代價,面對刑責,清除處理廢棄物回復環境樣貌,是縣府更加重視的。此次經由行政程序清查其財產,迅速移送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強制執行,查封名下動產及不動產,總值約1億1千500多萬元,迫使行為人積極清理,回復土地樣貌。

 彰化地方檢察署檢察長洪家原表示,今天可以有機會說明史上最大的工業汙泥案,在限期清除之後,恢復土地正義,現在整個環保犯罪越來越平台化、企業化、結構化,所有的執法單位也不能單打獨鬥,一定要團隊合作,像這樣動員500多人,跨縣市搜索、查獲4萬公噸的汙泥,一定要靠大家的決策能力,在大家盡心盡力之下,起訴了30多人,除了3家廢棄物處理機構之外,也將中下游業者一併查獲,起訴了近10家公司,依其犯罪,一審分別判決11年有期徒刑不等,可說是重罪,不單如此,本案除了警政協力,還有3個重要意義,第一點,追查犯罪不法所得不遺餘力,在這個案子除了重判之外,也追查2億6千多萬犯罪不法所得,連同罰金、支付公款共約有3億7千多萬元;第二點,在強力要求及縣府假扣押行政訴訟的壓力之下,業者限期清除二水1萬4,100公噸的廢棄物品,還給土地正義,今天如果行為人不負起責任,國庫可能需要支付1億4千多萬清理廢棄物,因此節省了這筆花費;第三點,其實全國存在很多假的環保團體,行廢棄之實,這個案子,3家業者甚至有的是上市公司,但他們卻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的規定,主要就是為了牟取不法暴利,未來如何防堵這樣的漏洞,仍有待各單位共同努力及法規修訂。

 透過這個案件也告訴各界業者,檢察、警察、調查站、環保、稅務機關單位持續關注,並進行查辦,民眾不要存有僥倖心理,最後,再次感謝所有參加團隊的人員,此次也彰顯了彰化的國土偵辦團隊達成了環境正義的要求,達到警惕不法人士不敢再進行違法行為的效果,地檢署會繼續努力,再創佳績,維護環境的正義。

  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副大隊長石秉鑫表示,非常感謝王縣長帶領的縣府團隊與彰化地檢署洪家原檢察長帶領的檢調團隊與環保署共同破獲史上最大的史上最大汙泥棄置案,未來將持續與縣府團隊及彰化地檢署合作,持續打擊環境犯罪。

  彰化環保局表示,二水鄉遭棄置汙泥案,107年因彰化環保局接獲民眾檢舉,指稱二水某砂石場堆置物發出惡臭,經環保局發現有異並即通報「檢警環查緝國土犯罪聯合小組」平台,由彰化地檢署組成專業小組,由王銘仁主任檢察官及李秀玲檢察官指揮調度中央與地方之環保、警察、調查站、稅務機關等龐大的人力物力跟監、搜索、抽絲剝繭比對資料。歷經18個月蒐證,發動30餘次偵查與搜索,發現同開科技、冠昇環宇及長信環保公司3家廢棄物處理業者,收受國內多家知名電子、精密機械、塑膠廠委託清理的事業廢棄物,為節省成本及紓解廠內堆置量,將收受之汙泥未依許可內容添加相關配比物料後,即以「人工粒料」名義透過清運業者,傾倒在大安溪、濁水溪等河川及農地,棄置地點遍布中部地區包括苗栗縣、台中市、南投縣、雲林縣及彰化縣5個縣市,不法獲利所得逾6億元。其中二水鄉場址,棄置數量高達1萬3,355公噸,該地承租人甚至伺機混合場址內其他廢棄物外運至南投、雲林縣回填或棄置。

 案經司法機關偵辦起訴後,去年11月底彰化地方法院依相關被告犯罪情節輕重判刑,刑期最高者達11年徒刑。相關被告最高被處750萬元罰金、公司最高被處罰金1,700萬元,被追繳犯罪所得最高者4,444萬餘元。彰化縣環保局在確認無證據保全必要後,立即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71條規定責請清理義務人限期清除,並在去年9月間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扣押財產強制執行,該棄置場址來自冠昇環宇之汙泥及其他產源之廢玻璃纖維已全數清除完成恢復土地原貌,相關被告也付出慘痛代價。彰化縣環保局呼籲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勿因一時貪念以身試法,以免遭受牢獄之災,並再三呼籲杜絕廢棄物非法棄置三不政策,地主不輕易出租土地;事業不委託非法業者;清除業者不隨意棄置廢棄物,全民共同守護美好彰化。

 彰化縣環保局感謝彰化地檢署、彰化地方法院、環保署、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等機關跨域合作,讓司法正義得以伸張、土地正義得以捍衛。

 與會人員有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檢察長洪家原、主任檢察官王銘仁、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副大隊長石秉鑫、彰化縣環境保護局長江培根、新聞處長李俊德、政風處長邱宏達等人。(圖 中部分社社長張玉泰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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