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二分局破獲跨境虛擬貨幣強盜集團 展現警方維護治安決心

追回不法所得約60萬及贓款所購買之賓士車C300一輛,全案依強盜罪嫌移送臺中地方檢察署偵辦。

【台灣電報/記者廖宥婷/台中報導】
 
臺中市警二分局於110年12月間偵辦一起跨境虛擬貨幣強盜集團案,經報請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宿股陳宜君檢察官指揮偵辦,以實施通訊監察、跟監蒐證及利用大數據分析、數位鑑識等科技偵查方式,堅毅不懈偵辦近2個月,於今年1月間,將國內強盜集團成員6人及國外主嫌1人(共7人)查緝到案,澈底瓦解該強盜集團,並追回不法所得約60萬及贓款所購買之賓士車C300一輛,全案依強盜罪嫌移送臺中地方檢察署偵辦。
 
透過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所建置之監視器系統,以車追人,發現嫌犯駕車往北逃逸。
 
第二分局於110年12月初接獲林姓被害人報案稱其於交易虛擬貨幣過程,遭數名不詳歹徒強取其手提箱(內有準備購買虛擬貨幣之新臺幣現金約九百萬),第二分局立即組成專案小組,透過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所建置之監視器系統,以車追人,發現嫌犯駕車往北逃逸。
 
追回不法所得約60萬及贓款所購買之賓士車C300一輛,全案依強盜罪嫌移送臺中地方檢察署偵辦。
 
 
專案小組徹夜不眠,風馳電掣至基隆及新北等地一帶追緝,於5小時內趕赴基隆先將正準備逃亡的2名集團成員查緝到案,夜以繼日續追分別於新竹及桃園等地查緝該強盜集團余姓幹部及成員4名到案;另專案小組為肅清藏身幕後歹徒以數位鑑識等方式,鍥而不捨追查發現該強盜集團係由位於國外主嫌,以通訊軟體指揮國內余嫌等6人,以假交易方式,透過虛擬貨幣仲介商佯裝要販賣虛擬貨幣,由該仲介商媒合買家,誘騙買家到場交易時,再強取其裝現金之手提箱;經專案人員近期持續追查鎖定位於境外之主嫌真實身份,不動聲色待松嫌在農曆年節前由境外返國之際,一舉查緝到案,澈底瓦解該新型態跨境虛擬貨幣強盜集團。
 
第二分局分局長陳家銘呼籲民眾,通常會在社群媒體、FB、Line、論壇等非交易所的地方,貼出買賣訊息,無法核實對方身分,交易流程也缺乏第三方監管,容易受騙而損失財物;沒有透過合法及有信用的交易所做虛擬貨幣的交易買賣,往往危機四伏充滿陷阱,請市民大眾務必審慎不要讓自己誤入險境,同時借此案例宣示警方維護治安的決心,只要在臺中犯案,哪怕天涯海角也要將歹徒繩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