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山與鼓山分局 查獲2男子酒駕警方之移送法辦

【記者廖銘瑞/高雄報導】 前(11)日凌晨3時許,一名許姓男子(66年次)騎乘機車於鳳山區維新路段違規紅燈右轉及跨越雙黃線,鳳崗派出所巡邏員警見狀予以攔查。許男身上散發出濃厚酒氣,連忙向員警求情『饒我一命』,表示因爲獨居,只能酒後還自己出來買東西吃。

警方仍依規定於現場對許男實施酒測,結果酒測值果然超過標準,許男才告知警方剛剛在家裡喝一小瓶高梁酒助眠,睡到一半因為肚子餓才會騎車外出買宵夜,沒想到仍有酒精殘留,早知道就先食物買好。警方後續將許男依公共危險罪嫌將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警方呼籲切勿酒後駕車,以免危及自己與他人安全,如有飲酒情形可請代駕或搭乘大眾交通工具,以保障生命財產安全。

▲員警對鄭男實施酒精濃度測試,酒測值達每公升0.81毫克。(圖/鼓山分局)

另高雄一名69歲的鄭姓老翁疑因細故與妻子吵架後騎機車外出,但未戴安全帽又逆向的行車方式立即遭到警方示意停車,員警甫靠近就聞到男子身上濃濃的酒味,以酒精感知器檢測果然有酒精反應。男子見員警聯繫同仁前來支援時,深知剛剛的低姿態求情無效,立即改變態度,抱怨地說著:「人生海海啦、做人超過!」。員警不為所動,依規定實施酒精測試,果然超標。

鼓山分局鼓山派出所警員黃俊瑋於10日深夜23時25分左右行經鼓山區鼓山三路與新疆路口時,發現一名男子未戴安全帽又逆向迎面而來,立刻轉頭攔停。盤查過程中鄭男渾身酒氣,且駕照早已因多年前酒後駕車而吊銷,頻頻要求員警網開一面,男子見軟性〝商量〞無效後,竟要員警「得饒人處且饒人!」,整個態度轉變令人大開眼界。員警對鄭男實施酒精濃度測試,酒測值達每公升0.81毫克(mg/l),依法逮捕並查扣車輛,帶返所製作警詢筆錄後,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鼓山分局長蔡鴻文呼籲,酒後駕車刑責已修法加重,民眾切勿心存僥倖飲酒上路,以免害人害己,警方取締酒後駕車絕不手軟,提醒民眾酒後可以搭計程 車、大眾運輸或找代駕服務,保障自己與他人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