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縣府公有路外停車場身障停車優惠 即日起開始一律半價

【記者范家豪/屏東報導】 為提供身心障礙者便捷、友善的停車環境,並規範原優惠不一之停車費率,自即日起持有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别證者,停放於屏東縣政府所轄之「公有」路外停車場,全面給予半價之停車優惠。此外,縣府也協調停管廠商持續加裝車牌辨識系統並串接屏東縣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證者之車牌資料,讓民眾於繳費機繳費時直接由系統給予優惠折抵,大幅節省現場等待停管人員辦理優惠折抵之時間。

屏東縣政府交通旅遊處表示,縣府轄管之公有路外停車場均委託停管廠商經營,然之前係由停管廠商依各場停車區位、周轉率等條件評估身障停車優惠費率,惟為提供身障者明確之優惠資訊,縣府經研商後,針對目前所轄之公有路外停車場,無論其屬計時或計次之停車場,皆請停管廠商一律給予5折之身障停車優惠。另路邊停車格之停車優惠則維持原有方案,持屏東縣身障停車證者免費,持其他縣市者半價之優惠費率。

交通旅遊處表示,以前持有身障停車證者至縣府轄管公有路外停車場停放時,如需辦理停車優惠折抵,需撥打停車場服務專線,由停管人員遠端或至現場辦理停車優惠。為提供更智慧化的停車環境,縣府將整合今年已陸續試營運之前瞻停車場及其他縣府所轄之路外停車場,請廠商結合場內車牌辨識系統,導入屏縣領有身障停車證者之車牌資料,讓民眾於停車離場時,可逕自繳費機辦理身障優惠折抵,以節省寶貴時間。目前已完成仁愛路地下停車場、信義路立體停車場、民生路立體停車場、屏菸1936文化基地停車場、恆春立體停車場、縣府立體停車場、機場北路路外停車場、勝利星村停車場之系統整合,其餘停車場亦將於6月底前陸續設置完成。

縣府亦提醒民眾,身心障礙停車證車牌資料皆有定期更新時間,倘民眾至縣府完成身障停車證申請後,於路外停車場停車時,繳費機上尚未顯示優惠折抵資料,仍可以撥打停管人員之服務專線,並出示相關證明文件,由停管人員給予停車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