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委會預告硨磲貝列為保育類動物 並顧及原住民族權益

【記者李舜田/高雄報導】 海洋委員會111年5月23日預告修正「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第5點內容。將菱硨磲貝、圓硨磲貝、扇硨磲貝、巨硨磲貝、長硨磲貝、諾亞硨磲貝、鱗硨磲貝等7種硨磲貝,列為珍貴稀有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並同時修正兩種保育類珊瑚之中文名稱為柴山多杯珊瑚(原:柴山多杯孔珊瑚)及福爾摩沙擬絲珊瑚(原:福爾摩沙偽絲珊瑚)。

海洋保育署表示,硨磲貝族群數量稀少,在瀕臨絕種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CITES)列為附錄二物種,目前僅澎湖縣政府與臺東縣政府禁止硨磲貝採捕,少數縣市或保護區有硨磲貝的管理規範。該署依據110年之調查結果,發現我國海域硨磲貝受到海洋污染、氣候變遷、採捕壓力、人為活動干擾等影響,普遍有成體比例偏低、密度低情形,族群數量有下降情形。未來如提高(升)管理強度為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依野保法規定將不得捕撈、買賣、陳列、展示、持有、輸入、輸出或飼養、繁殖等行為。

海保署強調,這次預告7種硨磲貝列為珍貴稀有保育類動物,對涉及我國原住民族之傳統文化、祭儀,將尊重其利用,並依野生動保育法第21條之1規定及相關規定妥予安排。

海保署進一步說明,這次「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第5點修正草案預告,預告期間為60天,相關修正草案內容可至海洋委員會全球資訊網(https://www.oac.gov.tw)最新公告區查詢。民眾如有修正意見或建議,可在預告期間內陳述意見。海委會將彙整各界意見,進行整體評估後,依行政程序辦理後續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