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車被偷烏龍報案 霧警半小時內尋回虛驚一場

機車不見遍尋不著下只好報警求助

【台灣電報/記者廖宥婷/台中報導】
霧峰警分局內新派出所警員陳柏廷於日前擔任20-22時備勤勤務時,接獲年約49歲王姓女士報案稱其2天前停放於公司附近 (中興路二段與中興路二段182巷口) 的機車不見,遍尋不著下只好報警求助。
機車不見遍尋不著下只好報警求助
 
員警到場後耐心詢問車牌號碼及相關特徵,並請王女回憶機車停放時附近的標的物等蛛絲馬跡,員警依照王女敘述內容,地毯式尋找約半小時後,距離王女所稱停放機車處100公尺附近的德芳南路人行道上找到該輛機車,原來王女只是忘記機車停放位置,還以為機車被偷了,虛驚一場。員警叮囑她以後停車應拍照,避免再發生忘記車停哪裡的窘境。王女十分感謝員警的熱心協助,順利找回愛車。
 
霧峰分局長李建興提醒,若愛車不見時,切勿慌張,應先穩定情緒,先檢查鑰匙是否還在身上,同時可至曾去過的地點查看,或請警方協助至附近調閱監視器確認停放位置;並呼籲大家,因機車鑰匙未拔而遭騎走之機率甚大,故民眾停好車後,應鎖上龍頭鎖,並確認有將鑰匙拔起收好,降低車輛遭竊之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