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路人注意! 行駛台24線部分路段未開車頭燈將取締開罰

【記者廖銘瑞/霧台報導】 為提升特定路段行車安全,屏警里港分局提醒用路人,台24線29K至36K,即德文至神山路段應全天候開啟車頭燈。

里港警分局表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汽車駕駛人,不依規定使用燈光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9條「汽車行駛時,應依下列規定使用燈光:一、夜間應開亮頭燈。二、行經隧道、調撥車道應開亮頭燈。三、遇濃霧、雨、雪、天色昏暗或視線不清時,應開亮頭燈。」台24線29K至36K因山路多彎道、明隧道,道路狹窄,加上山區氣候變化大,易造成視線死角,影響行車安全,因此該路段必須全天候開啟車頭燈,提醒遠方來車,里港警分局呼籲用路人遵守,避免受罰。

里港警分局分局長鄭頴聰表示,警察執法是為了保障民眾之安全,由於該路段為山區道路,較為蜿蜒,沿途已設置速限30公里的警示標誌,提醒用路人遵守速限,小心駕駛,此外亦須開啟大燈,增加行車能見度,期盼大家共同防制交通事故之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