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職大陸法院調解員沒觸法⋯⋯除有固定受薪並接受指揮

任職大陸法院調解員沒觸法⋯⋯除有固定受薪並接受指揮

記者許永傳台北報導

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今(10)天例行記者會,對於陸方聘台人為調解員一事,他說依兩岸條例,第33條第3項台人不得任黨政軍機構職務,調解員不涉及並保障台商權益,是否有接受黨政軍機構指揮及薪資尚待了解。

媒體以線上提問,日(8)前,中國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和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軍,向全國人大做工作報告。

陸媒報導台人任職調解員。

周強表示,陸方已聘請84名台灣民眾擔任調解員,維護台胞權益;此外,法院要準確貫徹死刑政策,尤其對殘害婦女兒童老年人的犯罪,該判死就判死。張軍表示,檢方對追訴拐賣人口犯罪將繼續從嚴。(圖陸媒、記者許永傳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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