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灣新聞網/ 仁武區肇事逃逸未釀傷亡 警方鎖定駕駛依法舉發
圖/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仁武分局
港灣新聞網/ 高雄報導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仁武分局於本(17)日晚間20時許接獲通報,指仁武區永和一街127號前發生交通事故,疑有車輛於事故後離去。警方獲報後立即派員到場了解,並展開後續查證作業。
經警方初步調查,事故發生時,一名約47歲陳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沿永和一街由東向西直行,行經事發地點時,車頭不慎與停放於路邊的另一輛自小客車後車尾發生碰撞。陳男下車查看後,未依規定通報警方處理,即自行駕車離開現場。
警方指出,該起事故並未造成人員傷亡,肇事車輛屬私人登記所有。經調閱相關資料與比對後,警方已掌握涉案駕駛身分,並依法通知到案說明。
仁武分局表示,陳姓駕駛未依規定完成事故處置程序,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1項規定,警方已依法製單舉發,將處新臺幣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
警方初步研判,事故原因為駕駛行車時未注意車前狀況所致,至於實際肇事責任及相關細節,仍將由交通單位進一步分析釐清。
仁武分局也提醒用路人,發生交通事故時,應立即停車、報警並配合相關處理程序,切勿心存僥倖離開現場,以免觸法並加重自身法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