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女警控主管職場霸凌 調查結果認定不成立

屏東女警控主管職場霸凌,縣警局調查認定不成立。翻攝畫面
屏東縣警局表示,針對職場霸凌申訴案秉持審慎、公正及客觀原則,委請具專業背景之律師擔任外部委員共同籌組調查小組,依法啟動完整調查程序。而本案調查期間,防護委員會就申訴人所提各項爭執重點,採取「逐點討論、逐一審議」方式,並同時就整體工作互動脈絡與期間背景進行綜合考量,透過訪談當事人及多位相關證人,並調閱相關事證,進行詳實查證與審議。經委員會就相關事證綜合考量及專業判斷,認定被申訴人之言行尚未達構成職場霸凌之要件,爰本申訴案認定不成立;然防護委員會提及涉及管理不當或言行不佳等行政疏失部分,本局將參考依權責檢討懲處並落實相關處理程序。
本案自受理至完成審議,歷經一個多月的積極調查與詢問程序,共訪談申訴人、被申訴人及相關證人。調查期間每次詢問均由律師全程陪同,並依法進行錄音、錄影,以確保程序正當性及充分保障當事人雙方之陳述權益。本局理解職場互動過程中,當事人所承受之壓力與感受,本案雖經認定未構成職場霸凌,仍基於關懷與支持立場,主動提供申訴同仁心理諮商、職涯關懷與必要協助,期能協助其回復穩定工作狀態,並持續安心投入職務。
另本案調查細節須注意個人隱私保護及保障當事人雙方權益之原則,而本局委員會之認定係建立於相關雙方提出事證的查證與專業審議程序,並無否定任何一方主觀感受之意。未來,本局將持續精進內部管理制度,強化各級主管之溝通協調與衝突管理能力,並透過教育訓練與制度檢視,持續營造職場尊重、支持與安全的環境,讓每位同仁都能在被理解與被保護的基礎上安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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