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記機車停在哪 長竹警眼尖找到機車

記者:李昊廷 嘉義報導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長竹派出所副所長李英傑及警員劉士豪日前執行巡邏勤務,接獲勤務指揮中心通報,有民眾報案稱於大雅路二段上某超商附近,找不到自己的重機車,需要協助,警方獲報後立即趕赴現場了解事發經過。
警方到達現場後,報案人高男向警方表示去超商購物,購物結束後卻發現停在路邊的重機車不見,高男稱有將鑰匙拔取並收起來,再前往超商購物,高男在超商附近找尋自己的機車,但仍未發現蹤影,高男有試著回想,卻還是想不起來,一時之間不知該如何是好,只好報案請求警方協尋。警方了解事發經過後,先是詢問高男之重機車的車牌、廠牌、特徵及原本可能停放的位置,便在超商附近繞巡尋找,一一核對停在路邊之重機車,隨後警方就在超商附近的路邊發現高男的重機車,遂請高男到場,並經其確認無誤後由高男領回。事後高男對於警方的熱心積極找尋感到感激;另警方也不忘提醒高男,停好車輛後,可先行拍照留存,以免忘記自己的愛車停在何處,如遇有類似情形,可以撥打110報案或請求當地派出所協助。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表示:許多民眾在停車時,未特別留意停車地點,而導致找不到愛車,建議可用手機照相,找一個醒目之標的物為基準,將周遭建築物之明顯特徵拍照留存,避免事後苦尋不著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