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警一分局連兩週聯合稽查 加強取締改裝及微電車違規
【記者尤華恩/台南報導】非法改裝車輛不僅危害交通安全與秩序,所製造巨大噪音更嚴重影響環境安寧及生活品質,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於11月28日、12月5日,連續兩週利用夜間在東區後甲圓環執行跨機關「監、警、環聯合稽查」,透過合作機制,共同鐵腕取締違法改裝車輛,本次聯合稽查勤務,共計開罰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18條違規改裝車輛計47件,排氣管改裝由環保局噪音及排氣檢驗12臺(不合格3臺),積極維護市民居住安寧及行車安全。
微型電動二輪車自11月30日起,全面掛牌正式上路,第一分局自執法首日起,即持續加強取締未依規定懸掛牌照之微型電動二輪車,違者除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之1條,最高可處以新臺幣3,600元罰鍰外,尚須移置保管車輛,如為未經型式審驗合格車輛,則一併沒入車輛,自執法首(30)日至今,第一分局共計取締微型電動二輪車各項違規計31件。
第一分局長王子雄表示,車主切勿不當改裝車輛製造噪音,更嚴禁駕駛人有無照駕車、酒後駕車或危險駕車等行為,第一分局將持續聯合友軍單位執行聯合稽查專案勤務,以維護市民交通安全與生活安寧;另呼籲微型電動二輪車所有人,如尚未申請牌照,應儘速至監理站辦理領牌作業,行車時亦應遵守相關交通規則,以免違規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