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千毅賣仿冒「賓士行李箱」判無罪 進貨貿易商負責人有期徒刑8月
【記者爆料網 方慕辰/綜合報導】
網紅連千毅過去在直播上賣賓士行李箱,結果經過德國原廠鑑定是假的,法院判連千毅進貨的久瑞企業有限公司王姓負責人有期徒刑8月,連千毅無罪。
根據判決,久瑞企業有限公司王姓負責人,向大陸地區廠商所購得仿冒賓士商標商品,接續販賣予未善盡查證商品真偽義務的直播主連千毅,雙方並約定每月結算售出商品之款項。連千毅即於「蘭庭精品」臉書社團上直播銷售。警於2019年9月20日,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至倉庫執行搜索,當場扣得商品,且經送鑑確認是仿冒賓士商標的商品,案經德商賓士公司訴由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報告高雄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王姓負責人說,所有的進貨都有跟廠商求證跟要求授權書、佐證資料,賓士這個商品也是德籍友人說是正品,也有看過授權鏈,且有查證授權書的真假,確實有德國奔馳戴姆勒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登記,對方也有提供在大陸地區作賓士商標註冊的證明。
法院調查,王姓負責人與證人間對話紀錄內容,可知王姓負責人明確知悉其進貨商品來源並未具有合法之授權鏈。對於其所買之商品並未經合法授權一事,應自知甚明。且其於買受及提供商品予連千毅時,始終了解該等商品屬於未經合法授權且非由正常管道取得之仿冒賓士商標商品甚明。
王姓負責人為貪圖不法利益而販賣仿冒商標商品,對商標專用權人潛在市場利益造成侵害,亦使民眾對商品價值判斷形成混淆,有礙公平交易秩序,復間接影響我國保護智慧財產權之國際聲譽,且於本案販賣仿冒賓士商標之商品多樣、數量龐大,所為實有不該,依商標法第九十七條之非法販賣侵害商標權之商品罪,處有期徒刑8月。
連千毅為國內知名直播業者,向他人進貨銷售予網路上不特定人,固應確保其所販售商品之品質及真正,然綜合各項證據,尚難認被告連千毅主觀上明知物品屬仿冒賓士商標之商品後,仍進行販賣、意圖販賣而持有、陳列、輸入等犯行。此外,檢察官復未提出其他積極證據,資以證明被告連千毅確有商標法第97條前段之犯行,揆諸首揭最高法院判例意旨,判決連千毅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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