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中所蔡孟珊副所長宣導行人路權|台中警方推動公車安全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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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中所蔡孟珊副所長宣導行人路權|台中警方推動公車安全專案
繼中所蔡孟珊副所長宣導行人路權|台中警方推動公車安全專案
第一分局唯一一位女副所長蔡孟珊繼中所說明。(圖/記者謝榮浤翻攝)

【警政時報 謝榮浤/台中報導】

了降低公車交通事故的發生,臺中市政府自9月25日啟動「公車大執法」專案。台中市警察局第一分局民權派出所警員賴丁嘉於10月1日在台灣大道與五權路口執行交通疏導勤務時,發現一輛公車在左轉綠燈時搶道闖紅燈,明顯違規,當場依法舉發。根據第一分局統計,從9月25日至10月8日,共取締15件公車違規案例,其中包括6件因轉彎或變換車道不依標誌指示、5件未使用方向燈、4件闖紅燈。警方表示,將無限期持續「公車大執法」,嚴格取締違規行為,以保護乘客和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針對行人路權,警一分局加強與公車業者合作,特別派出繼中所女副所長親自前往公車服務站,向公車司機宣導「行經路口應減速查看」及「停讓行人優先通行」等注意事項,提升駕駛員的交通安全意識。警方也深入校園,向學童宣導行人安全知識,如「穿越馬路應行走行人穿越道、天橋或地下道」、「晨昏外出穿亮色衣物」及「遵守號誌,綠燈秒數足夠再過馬路」等。同時提醒學童在穿越路口時,可參考日本學童的做法,舉手示意車輛,以避免因視覺死角導致的交通事故。

女副所長親登公車宣導,駕駛、乘客頻點頭!(圖/記者謝榮浤翻攝)

此外,警一分局針對公車停靠站和道路設施的安全性進行檢視,主動要求同仁檢查火車站、校園、商場及施工地區周邊的道路,確保大型車輛和公車經過時段的行經路線和行人穿越道的設置合宜,並向相關機關提出改善建議,提升行人用路安全,預防交通事故的發生。

第一分局繼中派出所所長蔡明松表示,警方將不定時、不定點在公車密集的路段進行稽查,對於發現的違規行為將嚴格處罰,絕不寬貸。「公車大執法」專案無期限,目標是減少交通事故,還給行人一個安全的交通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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