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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監理所提醒:車輛逾期未檢驗恐遭註銷號牌,車主應依規定定期檢驗

高雄市監理所提醒:車輛逾期未檢驗恐遭註銷號牌,車主應依規定定期檢驗

港灣新聞網

高雄市區監理所近日提醒車主注意,車輛因未定期檢驗而被註銷牌照的情況屢見不鮮。依照現行規定,因違反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而被註銷牌照的車輛,必須在註銷滿6個月後,經公路主管機關檢驗合格,才能再次申請領取號牌。因此,車主應依行車執照上指定的檢驗日期完成檢驗,以免遭受不便及影響用車安全。

高雄市區監理所表示,為了減少車主忘記車輛定期檢驗的情況,公路監理機關已採取多元方式提醒車主,包括傳統的明信片通知、登記手機號碼與電子郵件信箱,以及透過監理服務APP發送即時通知訊息等,提醒車主按時完成檢驗。

以一般自用小客車為例,車齡逾五年的車輛每年需定期檢驗一次,出廠已逾十年以上的車輛則需每年檢驗兩次。定期檢驗的主要目的是檢查車輛各項功能狀態是否正常運作,例如胎紋深度、燈具功能、煞車系統、前輪定位等,以確保車輛維持正常車況,降低行車風險,保障用路人的安全。

高雄市區監理所強調,車輛行駛於道路上必須懸掛有效的牌照。為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用車困擾及違規風險,車主務必重視車輛定期檢驗的重要性,依照規定時間進行檢驗,以確保車輛符合安全標準並持續保持良好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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