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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齡女騎重機不打方向燈 遭警攔查罪加一等

妙齡女騎重機不打方向燈  遭警攔查罪加一等

【記者廖宥婷/台中報導】

臺中市一名賴姓女子(93年次)騎乘大型重機行經西屯區中平路一帶時,因轉彎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遭員警攔查,賴女遭攔查後先假意停車受檢,隨後趁燈號轉換之際加速逃逸,且沿途不斷違規試圖擺脫員警追緝,殊不知自己的行徑都已遭路口監視器拍下,而警方更發現,賴女重機竟是懸掛偽造車牌,因此不僅遭告發違規,更被依偽造文書罪送辦。

因轉彎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遭員警攔查

中市第六分局何安派出所警員劉益志於執行巡邏時,發現賴女騎乘重機轉彎未打方向燈,便上前示意受檢,賴女看警方靠近先假意放慢速度,在騙取員警信任後,便趁前方路口紅綠燈轉換時,一溜煙加速逃逸,員警見狀也立即鳴笛追趕,但因賴女車速過快且沿路不斷違規,員警擔心繼續尾隨恐發生危險,便在蒐證後逕行舉發,但查證賴女車牌後卻發現其使用偽造車牌,而賴女接獲警方通知時也坦承懸掛之偽造車牌係從網路取得,全案依行使偽造特種文書函請臺中地檢署偵辦。

使用的假車牌(粗劣的壓克力製)

第六分局呼籲,將持續針對違規案件嚴加取締,強力查緝販賣假車牌來源;警方也提醒民眾不要觸法,使用偽變造車牌,依法可處新臺幣3,600元以上至1萬8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行駛,汽車當場移置保管及扣繳牌照,並依涉犯刑法偽造特種文書罪,依法移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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