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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警重拳打擊闖紅燈惡性違規 有效降低路口事故

屏警重拳打擊闖紅燈惡性違規 有效降低路口事故

屏警重拳打擊闖紅燈惡性違規 有效降低路口事故

【記者何勁陞/屏東、東港、里港報導】 為提升路口交通安全,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於今年8月28日至30日間實施「闖紅燈」專案取締行動,旨在促使駕駛人於行經路口時遵守交通號誌,強化駕駛人對交通安全的認知。此次專案展現了政府對路口安全的高度重視與堅定的執法決心,希望透過嚴格取締,增強駕駛人遵守交通規則的意識,進一步減少路口交通事故的發生及傷亡。

根據屏東縣政府警察局統計,專案期間共取締了違規案件1,752件,相較去年同期的279件,取締件數增加了1,473件。此外,113年1月至8月期間,屏東縣共發生闖紅燈交通事故465件,導致4人死亡、460人受傷,與去年同期相比,事故件數減少了74件,死亡人數減少1人,受傷人數減少75人。

勤務組警務員莊進瑞表示,為提升路口交通安全,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於今年8月28日至30日間實施「闖紅燈」專案取締行動,共取締了違規案件1,752件,相較去年同期的279件,取締件數增加了1,473件。此外,113年1月至8月期間,屏東縣共發生闖紅燈交通事故465件,導致4人死亡、460人受傷,與去年同期相比,事故件數減少了74件,死亡人數減少1人,受傷人數減少75人。
在此呼籲,民眾應嚴守交通規則,不要因一時僥倖或貪圖方便而忽視他人安全;警察局除持續透過各種勤務及渠道積極宣導交通規則及安全觀念,並持續針對惡性違規嚴格執法,營造安全的路口通行環境。

警察局局長戴台㨗呼籲,民眾應嚴守交通規則,不要因一時僥倖或貪圖方便而忽視他人安全;警察局除持續透過各種勤務及渠道積極宣導交通規則及安全觀念,並持續針對惡性違規嚴格執法,營造安全的路口通行環境。

東港警交通安全月 持續實施路口不停讓行人交通大執法

▼東港分局為防制交通事故發生,將於113年9月2、3、4、9、10、11日計6天配合執行全縣性交通大執法勤務。(圖/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東港分局提供)

東港分局為防制交通事故發生,除了積極檢討、改善交通設施,加強路口不停讓行人,以及對行人不友善的違規行為強力取締,將於113年9月2、3、4、9、10、11日計6天配合執行全縣性交通大執法勤務,執行「路口不停讓行人執法」專案勤務,同時於今年底前,擴大增設路口科技執法。

行人交通安全是全國重要交通政策之一,為展現改善道安決心,針對路口不停讓行人的駕駛行為,警方持續強化禮讓行人路權觀念,將針對「路口不停讓行人」、「非號誌化路口未依標誌、標線、號誌停車再開」、「人行道違規(臨時)停車」、「道路障礙」及「行人違規穿越道路」等項目加強執法。

東港警分局呼籲,交通大執法目的為確保民眾遵守基本交通規則,仍希望用路人維持良好駕駛習慣,隨時警覺勿輕忽,並培養防禦駕駛概念,留意道路上任何突發事故的可能,一起守護屏東縣的交通安全,東港警分局關心您。

里港警交通安全月強力執法 推動「停讓文化」守護路口安全

▼里港警分局將強化駕駛人與行人的守法意識,倡導「車輛慢看停、行人安全行」的習慣。(圖/屏東縣政府警察局里港分局提供)

為響應113年9月交通安全月主題為「人本交通-停讓文化」,里港警分局將強化駕駛人與行人的守法意識,倡導「車輛慢看停、行人安全行」的習慣,除透過網路媒體、校園及各種宣導渠道持續推廣交通安全觀念外,並規劃於113年9月2日起至9月4日止實施為期3天「路口車不停讓行人暨行人違規執法專案」,在轄區內易肇事及易違規路口、路段,加強取締路口車不停讓行人及行人違規行為,藉此強化用路人的交通守法觀念。

里港分局交通組組長林中安指出,汽機車駕駛人行經無號誌或號誌故障而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之交岔路口,支線道車應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未設標誌、標線或號誌劃分幹、支線道者,少線道車應暫停讓多線道車先行,違反者將處罰鍰上限從新臺幣3,600元提高至6,000元,並違規記點3點,違規駕駛還須接受3小時道安講習,致人受傷或死亡罰鍰加重,並吊扣(銷)駕駛執照。提醒現行取締認定基準為路口無人指揮時,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線,以距離行人行進方向3公尺(約1個車道寬或3個枕木寬)及汽車前懸(機車前輪)已進入行人穿越道上為準,也就是車輛經過行人穿越道時,車輛前懸進入行人穿越道,並與行人距離若在3公尺內即屬違規。

里港警分局長温基興呼籲汽、機車駕駛人行近路口務必「慢看停」,「慢」:接近路口,減慢速度;「看」:隨時擺頭察看有無人車;「停」:車輛暫停,讓行人先行;行人通過馬路時也應遵守交通規則,勿任意穿越馬路,另外走路時也要專心,不要有低頭滑手機等易分心的行為,以避免憾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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