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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醫學及個案學術研討會 醫療被害人人權保障應被重視

北市醫學及個案學術研討會  醫療被害人人權保障應被重視

波新聞─陶泰山/台北

日前由民財產保障協會、貫徹憲法治國協會、被害人權協會、中華人權協會、善願文化基金會等五個民間團體主辦於台北市招開「醫學及個案學術研討會」,此次研討會得到了34個民間團體的協辦支持,其中包括公道正義協會、文明人權協會、文明法治協會、中華公民人權協會等。來自40個民間團體的代表出席了此次研討會,北檢公訴檢察官、全國被害人權協會副理事長劉承武也特別應邀參加。

研討會聚焦於,病患與被害個案中找出醫療體系及法律制度的缺陷,以建立健康與新思維邏輯體系,進一步提升病患與被害人的權益。主辦單位強調,會議將提出存在法律制度瑕疵的個案報告,形成會議共識後,提交立法院審議並推動立法修正。

其中中華公民人權協會(CCHR)人權事務與研究長彭桂貞在會中分享了受害者陳小姐的案例。陳小姐過去曾被診斷為躁鬱症,本身患有第一型糖尿病。她在病發時因身體抽搐被家人通報醫警強制就醫,入院後接受兩劑鎮定劑,且20小時內未進食低血糖情況未獲重視。陳小姐在住院17天內對強制住院表示不滿並提出抗議,最終被強制住院60天,對其身心造成了傷害。該會認為此行為已違反人權及精神衛生法規定。

另一位受害者張老師本人則親自到場分享,他曾因失眠就診精神科,服藥後出現記憶斷片,先後被診斷為失智症、憂鬱症,且僅隔一週又被診斷為躁鬱症。這段經歷讓他深感被歧視與污辱,並意識到精神科醫師的權力恐怖。他希望透過自身案例提醒社會大眾,一個正常人可能因一系列的誤診而陷入「精神失常」的困境,成為擺脫不了的惡夢。

中華公民人權協會(CCHR)則呼應劉承武副理事長正義的壯舉,指出醫療不應凌駕於憲法保障人民的合法權益,且我國強制就醫條款已違反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應修法以落實人權普世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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