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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中捷長髮男」發訊息借錢!警依社維法移送  法官裁定不罰

假冒「中捷長髮男」發訊息借錢!警依社維法移送  法官裁定不罰
假冒「中捷長髮男」發訊息借錢!警依社維法移送  法官裁定不罰

【記者爆料網 方慕辰/綜合報導】

台中市5月21日發生1名男子持刀在中捷車廂隨機攻擊案,造成2名乘客及嫌犯受傷,其中1名是英勇與嫌犯搏鬥的「長髮哥」許姓男子,不料案發後有人假冒其名義發出借錢訊息,刑事局及台中市刑大共同偵辦逮捕27歲嫌犯林姓男子,他供稱是「為引發社會關注並提醒社會大眾勿遭類似手法詐騙」而發訊息,以涉嫌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新北地院板橋簡易庭裁定不罰。

林姓男子假冒「中捷長髮男」發出簡訊佯稱「因住院急需用錢,因為與歹徒搏鬥時,皮夾掉了,還稱只需要5萬元,等台積電解套的時候,再用股息歸還,要求將錢轉到帳戶內」,案經刑事局科技犯罪防制中心及臺中市刑大共組成專案小組偵辦。

中捷長髮哥在個人IG發文提醒民眾勿被騙。翻攝許姓男子IG

專案小組溯源偵查發現,該則簡訊截圖最早源於網路壇「股市○○同學會」,使用者「台股兩萬○○○」在5月21日晚間18時11分,貼文「中捷長髮男找我借錢,請問我該借嗎(誤,現在詐騙集團的手腳是越越快了,他也不跟我說一下他多少錢才解套,我怎麼知道什麼時候才能拿到錢」,及冒名「中捷長髮男」之簡訊截圖。

經查該文係由○○財經資訊股份有公司之林姓員工,於該公司之網路論壇自行創建帳號「台股兩萬○○○」,並製作「偽冒中捷長髮男找其借錢」之不實簡訊圖文。刑事局通知林姓員工到案明後,林姓員工對其行為坦承不諱,對於張貼不實訊息至論壇,導致廣大網友以訛傳訛,感到非常後悔,且貼文引發社會議論後即自行刪文,並利用論壇管理員的權限,將該帳號刪除。

林姓犯嫌散布不實訊息至網路論壇,而造成民眾恐慌,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安寧者」之虞,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3萬元以下罰鍰,刑事局將移由轄區警分局報請法院裁處。

法院認為該簡訊內容,除未顯示來電者之電話,亦未提供任何匯款帳戶之資訊,且系爭文章內容亦載明:「現在詐騙集團的手腳越來越快,他也不跟我說一下他多少錢才解套,…」等文字,觀其系爭內文,顯見其係對於所製作之簡訊內容所提出質疑以此達到警惕的效果,截圖既未提供任何匯款資訊,亦無從認定貼文之閱聽者將因此偏信而產生畏懼或恐慌等負面心理,進而對社會秩序及公共安寧產生明顯而立即之危險,與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規定之構成要件尚有未合,裁定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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