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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怠惰》花蓮縣運動休閒園區建置計畫執行進度未如預期 審計機關促請改善後始完成落成啟用

行政怠惰》花蓮縣運動休閒園區建置計畫執行進度未如預期 審計機關促請改善後始完成落成啟用

地方新聞中心/花蓮報導

花蓮縣政府(下稱縣政府)為活化花蓮菸葉廠閒置空間,辦理運動休閒園區建置計畫,經審計部臺灣省花蓮縣審計室查核發現,因園區內土地及建物遲未完成撥用程序,耽延工程執行進度,經函請研謀改善,已完工並於113年6月落成啟用,發揮閒置資源活化效能,提供民眾一個結合運動、文化及觀光之多功能休閒園區。

審計室指出,花蓮菸葉廠舊址坐落於花蓮縣吉安鄉,自91年移交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接管後閒置多年,該署於108年10月與縣政府洽商活化利用方式,經決議規劃作為綜合性運動公園,縣政府於花蓮縣第三期(109-112年)綜合發展實施方案提報花蓮縣運動休閒園區建置計畫,經行政院於109年9月核定,總經費7,700萬元,預計於110至112年辦理規劃、拆除、興建與整修,並為符合民眾需求規劃多功能草坪及環狀跑道等,完工後將成為具備運動、文化、觀光多功能休閒場所。

然而,審計室於111年8月查核發現,縣政府於辦理計畫過程遲未能確認園區內需報廢拆除及擬保留之建物,延宕後續土地及建物撥用作業,致興建工程於111年9月30日決標後,因尚待完成園區土地及建物撥用作業,據以申辦建造執照,始得進行開工事宜,耽延執行進度,審計室遂於111年11月函請縣政府積極研謀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縣政府已於112年3月完成土地及建物撥用,於112年4月開工,並於113年6月14日落成啟用,發揮閒置空間活化效能,提供民眾一個結合運動、文化及觀光之多功能休閒園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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