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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詐國家是玩真的還是玩假的︱張啓楷:詐騙越打越多如何洗刷臭名

打詐國家是玩真的還是玩假的︱張啓楷:詐騙越打越多如何洗刷臭名
張啓楷今日指出,政府打詐國家隊越打詐騙越多,如何能洗刷「詐騙天堂」的臭名?(圖/張啓楷國會辦公室)

【警政時報 包克明/臺北報導】

imB詐騙案一審判決出爐,主嫌曾耀鋒吸金超過90億,遭判處16年6個月。但前行政院顧問陳振坤協助主嫌藏匿「救命錢」,依洗錢罪判刑一年併科罰金150萬元,緩刑四年,可上訴。民眾黨立委張啓楷今(2)日指出,政府打詐國家隊越打詐騙越多,如何能洗刷「詐騙天堂」的臭名?推動打詐專法修法確有必要通盤檢討。

(圖/張啓楷國會辦公室)

張啓楷表示,相較於日前高虹安案助理王郁文遭法院認定貪汙466元,判刑二年,緩刑五年,和imB詐騙案的一審判決兩者相較,孰重孰輕?相信台灣社會自有定論,然而,同時也不免讓人質疑,政府打詐究竟是玩真的還是玩假的?

根據審計部7月29日揭露的112年決算審核報告中所載,國內全般詐欺案自107年的23470件、39.7億元,已增加至112年的37984件、88.7億元,分別遽增61.84%及123.42%。

張啓楷指出,國內詐欺案暴增,而未被揭露的是,犯罪嫌疑人及被害人也自107年的3萬89人及3萬4083人,分別增加到112年的50276人及60082人,提高67.09%及97.1%,但圈存攔阻比例112年僅有4.43%,追回金額也僅有約13.9%,遠不及日本的28.4%及新加坡的25.7%。

張啓楷強調,難怪媒體揭露,國內的詐騙手法,連日本詐騙集團魯夫集團,都要跨海來取經,「詐騙天堂」之名,在政府的縱容下,果然是臭名遠播!羞愧之餘,大家不免要問,難道,民眾遭詐騙的損失,竟遠不如政府與執政黨的政治利益來的重要嗎?

張啓楷說,早在103年時,海巡署因查緝私菸,並在嫌犯車上裝設GPS,卻遭反告妨礙秘密後,便已引來《科技偵查法》的相關適用爭議。去年,檢警利用「M化車」偵破詐騙集團,又因法院認定M化車的蒐證無證據能力,讓詐騙集團獲判無罪。

張啓楷認為,諸多檢警利用科技偵查的案件,即便早已出現問題,引發爭議,過去八年來,卻始終未見民進黨政府積極設法解決,直到本屆立委就任,迫於強大民意及立法院三黨不過半的壓力下,才終於提出《科技偵查及保障法》,賦予解決M化車等科技偵查方式爭議的法源基礎。

張啓楷說,但,打詐的問題只有這樣嗎?以政府打擊詐欺政策的推動來看,前(111)年7月提出「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後不到1年,在去(112)年6月再提出「行動綱領1.5版」,立法院也在112年5月修正通過「打詐五法」來配合,但卻依舊無法遏止詐騙橫行。今年6月,立法院也通過行政院所提出「打詐新四法」。

張啓楷表示,然而,根據了解,這部打詐專法《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是由內政部分別彙整來自包括警政署、法務部、金管會、NCC及數發部等單位各自的「草案」後提出。除了是一部「拼裝車」外,更是一部「舊酒裝新瓶」,且「政府有權,企業擔責」的法令,這樣真的就能有效解決國內的詐欺橫行問題?

張啓楷指出,除因拼裝所可能存在的各吹各調外,相關部會所提出的草案,不少都是過去就已存在並執行的行政規則,即便轉換成法令形式,究竟能夠提升多少效果也令人懷疑。

張啓楷說,更讓人無法理解的是,雖然打擊詐欺人人有責,但對於詐欺犯罪,在該專法中只是不斷課責企業,動輒罰鍰,但相關部會卻是有權無責。如此方式,如何讓相關單位和政務官真正將打詐視為己任?如何能洗刷「詐騙天堂」的臭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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