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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母子遭家暴罰跪街頭  市府處置消極遭監察院糾正

北市母子遭家暴罰跪街頭  市府處置消極遭監察院糾正
北市母子遭家暴罰跪街頭  市府處置消極遭監察院糾正

【記者爆料網 許家棟/台北報導】去年112年臺北市發生母子遭家暴公然罰跪街頭,監察院調查發現,北市府對於案父酒後施暴情形未能積極妥處,延宕處遇介入時機,又消極以「被害人失聯」進行結案,忽略家庭暴力被害人與行為人之權控關係致其無法出面求助,確有未當,通過糾正臺北市政府。

112年3月北市發生一對母子遭家暴父公然罰跪街頭案件,據媒體報導已非第一次發生,引發社會譁然。監察委員葉大華對此立案調查發現,市府雖於案發後依職權聲請緊急保護令及安置案母子,然上案家自106年起即多次有兒少通報,皆與案父飲酒後發生夫妻衝突及不當管教或體罰案子有關。

調查報告指出,北市家防中心早於110年7月開案時即發現案父有飲酒後施暴問題,惟稱暴力主因屬權力控制議題,故處遇重點以逐步培力案母自立生活準備、脫離暴力環境為主。

然案母於監院證稱,110年11月及12月之成人保護通報及聲請保護令,皆因案父酒後引發家暴事件,家防中心卻遲未就案父飲酒議題積極處置,迨至112年1月兒少保護案件開案後方協助案父處理酒癮議題。

監察委員葉大華表示,全案也促請衛福部應強化重視涉及經濟剝削、羞辱、目睹暴力等看不見傷痕之精神暴力問題,併同檢視社安網,酒癮戒治相對應資源配置是否充足,以提升家庭暴力防治量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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