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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凱米颱風災損可申請稅捐減免,需把握三步驟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凱米颱風災損可申請稅捐減免,需把握三步驟

港灣新聞網

因凱米颱風影響,造成部分地區嚴重災情,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提醒民眾,如有財產損失,可依規定申請稅捐減免,以減輕災後負擔。

南區國稅局表示,民眾在面臨颱風災害造成的財產損失時,應把握「拍照存證」、「檢附文件」及「申請減免」這三個步驟。在災害發生後30日內,應將相關資料報請轄區稅捐稽徵機關,辦理稅捐減免事宜。

財政部已責成各地稅捐稽徵機關秉持從寬、從速的原則,主動協助及輔導受災納稅義務人申報及申請各項稅捐減免。南區國稅局提供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及菸酒稅等多項稅目減免規定,供民眾參考(詳見「災害損失稅捐減免一覽表」)。

此外,納稅義務人除可臨櫃辦理及書面郵寄申請外,亦可利用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線上申請稅捐減免,便捷且省時。

對於災害損失稅捐減免之規定或申報方式如有疑問,民眾可至南區國稅局網站(https://www.ntbsa.gov.tw/)的災害損失報備專區查詢,或於上班時間向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詢問,亦可撥打免費服務專線0800-000-321,將有專人提供詳細解說。

三步驟申請稅捐減免:
拍照存證:記錄財產損失情況。
檢附文件:準備相關證明資料。
申請減免:在災害發生後30日內,向轄區稅捐稽徵機關申請。
聯絡資訊:
南區國稅局網站:https://www.ntbsa.gov.tw/
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
免費服務專線:0800-00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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