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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三讀通過宗教團體不動產審認申請期限延長 劉世芳感謝立法院支持

立法院三讀通過宗教團體不動產審認申請期限延長 劉世芳感謝立法院支持

港灣新聞網
立法院於今(15)日三讀通過「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第5條條文修正草案,將不動產權利歸屬審認申請期限延長2年至115年6月9日截止。內政部長劉世芳感謝立法院的支持,讓修法順利完成,並強調內政部將持續與地方政府合作,積極協助宗教團體辦理不動產權利歸屬審認作業。

內政部表示,此次延長申請期限,為宗教團體爭取更多時間,有助於釐清並解決複雜的不動產權屬問題。過去2年期間,內政部通過多次放寬文件審查的採認原則、降低申請門檻、辦理說明會、為地方政府爭取獎(補)助經費等措施,積極協助宗教團體申請及辦理不動產權屬審認作業。

在中央與地方政府通力合作下,迄今已協助超過700家宗教團體,完成超過600筆不動產更名登記、1,400筆不動產限制登記。這些努力顯示出政府在協助宗教團體處理不動產權屬問題上的積極態度。

內政部提醒尚未申請的宗教團體,務必把握申請期限,積極於未來2年內向所在地的民政主管機關辦理不動產權屬審認,以保障自身權益。如有疑問,可至內政部全國宗教資訊網查詢或各地方政府諮詢窗口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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