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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料投訴/過期食品標示「養雞用」就能公開販售? 民眾質疑:魚目混珠

爆料投訴/過期食品標示「養雞用」就能公開販售? 民眾質疑:魚目混珠
爆料投訴/過期食品標示「養雞用」就能公開販售? 民眾質疑:魚目混珠

【記者爆料網 蔡智銘/台中報導】灰色地帶?過期食品標示「養雞用」就能公開販售?有民眾向《記者爆料網》爆料,有蝦皮賣家公然販售過期的進口食品,為了規避法規,在網頁上標示「養雞用」或「養魚用」,由於價格僅連鎖賣場的五分之一,雖然過期,但還是吸引不少民眾買回去吃,雖然向衛生單位檢舉,但商品至今仍公開販售,認為根本是業者在魚目混珠!

民眾質疑標示「養雞養魚用」是業者魚目混珠的手法

爆料民眾表示,他在網路上發現有兩家專門在販賣過期食品的業者,疑似是同一老闆,網站上販售5月29日就過期的韓國進口「小雞麵」,每包只要4元,比起賣場一包要價近20元,便宜五分之一,吸引不少覺得過期一點點沒關係的民眾上網購買。

爆料民眾說,為了規避食安法令,業者故意在網頁上寫了「養雞用」,但不少民眾都是買回去當零食吃,而且還回覆口味很讚,讓他無法理解,「難道過期食品都故意寫個養雞用就能販售?」

爆料民眾指出,他向台中市衛生局檢舉,經衛生局查出業者所在的地方是在南投縣,因此將全案移交南投縣衛生局,台中市衛生局也強調就算賣場寫養雞養鴨用也不該販售給一般消費者,明顯規避。而南投縣衛生局則回應為排除誤食之疑慮,已函請廠商儘速下架,以維護民眾健康,但事實上商品仍繼續公開販售中。

爆料民眾認為,過期食品多寫一行「養雞用」明顯就是要魚目混珠,反正被發現僅要求下架,如果相關單位不嚴格查辦,那未來所有食品業者都可以將過期食品這樣販售!

首稿時間|2024/07/09 13:51
更新時間|2024/07/09 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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