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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再餵食誘拍野生鳥類  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將加強巡查開罰

別再餵食誘拍野生鳥類  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將加強巡查開罰
別再餵食誘拍野生鳥類  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將加強巡查開罰

【記者爆料網 郭睿誠/台中報導】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臺中分署接獲檢舉,有民眾在大雪山區域餵食引誘鳥類拍照,為了遏阻不當拍鳥歪風,每日將增加4組人力巡查,若發現不當餵食誘拍,將依法移請檢警偵辦,並呼籲民眾遵守「不驚嚇」、「不引誘」、「不追逐」、「不破壞」及「不捕捉」賞鳥五『不』原則。

大雪山地區鳥類資源豐富是中部地區重要的賞鳥景點之一,時常吸引賞鳥客攜帶望遠鏡與攝影器材,期望可以留下這些可愛鳥兒的珍貴身影,然餵食不但會干擾鳥類生活習性,更可能連帶影響棲地內的所有野生動物。

臺中分署指出,已在大雪山林道23.5K賞鳥平台及小雪山資訊站停車場等處架設監視攝影機,110年就曾配合錄影舉發,查獲民眾為了拍攝藍腹鷴,無視禁止餵食鳥類牌示,利用饅頭碎屑吸引藍腹鷴靠近。

臺中分署於大雪山地區多處架設禁止誘拍餵食野生動物告示牌。翻攝畫面

保七警察第五大隊臺中分隊及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偵辦後認定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事實明確,判處緩起訴一年,須當庭提交悔過書並繳交1萬5千元處分金。

此外,民眾任意拋撒飼料、丟棄垃圾或食物,已觸犯「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規定,可處新臺幣新臺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如誘拍或干擾保育類野生動物,則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42條,最高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

首稿時間|2024/07/09 11:23
更新時間|2024/07/09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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