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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旗津74歲婦酒駕違規騎上人行道被攔 搬出「年紀大」博取同情

影/旗津74歲婦酒駕違規騎上人行道被攔 搬出「年紀大」博取同情
影/旗津74歲婦酒駕違規騎上人行道被攔 搬出「年紀大」博取同情
旗津74歲婦酒駕違規騎上人行道被攔 搬出「年紀大」博取同情。(畫面翻攝)

【記者爆料網 林承瀚/高雄報導】高雄市旗津一名74歲李姓婦人,酒後騎車要前往友人家,因違規行駛於人行道被員警攔下,立刻聞到婦人渾身酒氣,就在婦人得知要酒測後,她開始用各種方式想讓員警放過她,還以年紀大拿來當同情票,說「你們年紀可以當我兒子」,不過,員警仍依法辦理,婦人因酒測值0.43毫克,被依公共危險罪送辦。

這起婦人酒駕發生在7日,旗津派出所兩名警員巡邏行經中洲三路時,發現李婦騎機車違規在人行道上行駛,與行人爭道險象環生。李婦下車後,企圖以年紀大來博取員警同情,但未果。經詢問,李婦表示因與女兒吵架心情不好才會飲酒,因需購買食材,便持僥倖心態駕車上路,最終因酒測值超過法定準值,當場遭到逮捕送辦。

鼓山警分局長陳奕良強調,警方將持續加強取締酒後駕車等嚴重違規行為,堅持「酒駕零容忍」的執法態度,守護民眾行車和用路安全,用路人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確保自己與他人的生命安全。

《記者爆料網》提醒您:
飲酒勿開車,請勿酒駕;未滿18歲者禁止飲酒。

首稿時間|2024/07/09 07:57
更新時間|2024/07/09 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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