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爆料網 潘俐雯/台中報導】中捷車廂發生持刀砍人案,台中地檢署檢察官偵訊後,認被告洪嫌涉犯刑法之殺人未遂、傷害、恐嚇公眾及恐嚇危害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所犯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且有事實足認為有反覆實行犯罪之虞,非予羈押,顯難進行追訴,有羈押之原因與必要,爰依向法院聲請羈押。
首稿時間|2024/05/22 18:18
更新時間|2024/05/22 18:19
【記者爆料網 潘俐雯/台中報導】中捷車廂發生持刀砍人案,台中地檢署檢察官偵訊後,認被告洪嫌涉犯刑法之殺人未遂、傷害、恐嚇公眾及恐嚇危害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所犯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且有事實足認為有反覆實行犯罪之虞,非予羈押,顯難進行追訴,有羈押之原因與必要,爰依向法院聲請羈押。
首稿時間|2024/05/22 18:18
更新時間|2024/05/22 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