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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爽前女友交新歡!竟製造假車禍 拖到摩鐵硬上

不爽前女友交新歡!竟製造假車禍 拖到摩鐵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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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爆料網/台南報導】台南一名男子因不滿前女友改與他人交往,利用假車禍將對方毆打成傷,再強制擄上車載至摩鐵,威脅前女友談判,否則繼續傷害她男友,女子赴約後卻因談判不成,男子竟性侵女方,她不堪受辱報警提告,法院認定男子強制性交罪成立,判處3年6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被告鄭姓男子為了引誘出前女友的現任男友,於去年2022年3月21日清晨5時許,用電話聯繫對方,謊稱「你的車被人撞了」,不料等到他到場時,才發現是鄭男設下的圈套,相關等人對其毆打,把他打得鼻血直流,隨後將人押上車,並載至「激點汽車旅館」。

鄭男控制對方行動,並打給前女友,表示如果不來汽車旅館赴約,將繼續對她男友不利,女子只好搭火車前往赴約。她抵達旅館後要求鄭男「先放人,什麼條件再談」,鄭男允諾後,讓她男友先行離開。隨後鄭男開條件,簽下160萬元本票,或是留下來陪他。

女子不同意這些條件,鄭男竟基於強制性交的犯意,讓女子在不得已的情況下,將牛仔褲、上衣等脫掉,接著鄭男不顧女子反對喊「不要」等,將她拖至床上,並將內衣褲硬扯脫掉後,再掰開女子的雙腿,以陰莖直接強行插入女子陰道內,以強暴報方式對女子強制性交得逞。

事後,女子不堪受辱,決定報警提告,鄭男到案後,否認對女子強制性交,辯稱是兩人是合議性交,但檢警調閱相關紀錄,發現兩人早已分手,且文字訊息中,還帶有恐嚇之意,正常情況下不可能是合議,因此對鄭男提起公訴。

法官審理時認為,被告鄭男竟然為了以己私慾,不顧女方的意願,用計對女子性侵得逞,事後又否認犯行,並未與女子達成和解,造成女子身心靈嚴重受創,鄭男犯後態度嚴重不佳,因此判處上述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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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來自「記者爆料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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