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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討債集團逼拍裸照!還大街上危險駕駛堵人

暴力討債集團逼拍裸照!還大街上危險駕駛堵人
pexels keira burton 6147129 scaled | 工安意外,磁磚工人 公共危險, 暴力討債, 桃園 記者爆料網

【記者爆料網/桃園報導】桃園一名男子因積欠債務30萬元,討債公司約其到汽車旅館商談,不料,討債人員卻剝奪自由,持空氣槍恐嚇毆,甚至拍裸照威脅還錢,造成男子身體身心靈受創,他們甚至在大街上危險駕駛圍堵被害人,桃園法院認定討債人員公共危險罪成立,判處徒刑7月。

判決書指出,被告鄭姓男子受人委託,向被害男子討債,雙方約在「歡之林汽車旅館」商討,由於債務人兩手一攤沒錢,引發鄭男不滿,拿出空氣槍、並用槍托毆打對方頭部,並朝男子的膝蓋射擊,面對暴力對待,男子只好請家人先行還款5萬元,其餘以分期付款。

鄭男為了讓男子能如期還款,強迫對方脫下全身衣物,並用手機拍下全裸照片,若之後鄭沒有還款,將會把此圖貼在社群軟體上。不料,男子仍還不了債務,就算鄭男把裸照公布於網路,他仍繼續躲臧、避債。

鄭男為了圍堵男子,到大街上圍堵對方,且還佔據道路方式,危及其他用路人安全,警方獲報後展開調查,循線找到鄭男,揭發整個暴力討債的過程。不過,被害男子認為是私人糾紛,不願追究鄭男責任。因此,檢方認為鄭男違反公共危險罪,因此對其提起公訴。

法官審理時認為,鄭男面對債務糾紛,不思以正途解決,而是以暴力方式討取債務,且其行為還影響大眾之安全,所為實屬不該,因此處以上述徒刑,可上訴。

首稿時間|2023/11/11 15:07
更新時間|2023/11/11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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