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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店內嘔吐 父罵店員「王X蛋」挨告公然侮辱被罰6千元

小孩店內嘔吐 父罵店員「王X蛋」挨告公然侮辱被罰6千元
311 5 | 王X蛋 公然侮辱, 台北市, 士林地方法院, 大同區, 混蛋 記者爆料網
▲事發過程。(翻攝畫面)

【記者爆料網/莫沛宇 台北報導】不滿餐廳店員服務態度,台北市1名蔡姓男子以「王X蛋」、「混蛋」當面辱罵朱姓餐廳店員,朱姓店員聽聞後也不忍了,直接撥打電話報警並提告公然侮辱。案經士林地方法院審理,日前判決結果出爐,蔡男犯行明確,依公然侮辱罪量處罰金新台幣6千元。

▲媽媽蹲地擦拭小孩嘔吐物。(翻攝畫面)

事情發生在去(111)年12月3日18時許,蔡男帶著小孩到北市大同區某燒肉店準備用餐,未料小孩竟在店內走道上嘔吐,而蔡男不滿前來「善後」的朱姓店員處理態度,在眾人面前出言「王X蛋」、「混蛋」辱罵。朱姓店員聞言隨即報警並提告,警方到場後依規受理,移請士林地檢署檢察官偵查後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雙方就服務態度問題引發糾紛。(翻攝畫面)

蔡男到庭時矢口否認有公然侮辱犯意,辯稱「我是因不滿告訴人的處理方式,要他參考王品的服務態度,只是情緒性用詞,沒有公然侮辱的意思。」而蔡男的辯護人也稱蔡男在與朱姓店員發生爭執的過程中情緒不免激動,發言粗俗更無可避免,應參酌行為時之客觀情狀綜合評價。

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蔡男在店家的公開環境下出言辱罵確有情事,加上在講出「王八蛋」、「混蛋」等詞彙前就已與朱姓店員發生爭執,認定其犯行及犯意明確,於今(112)年5月間判決蔡男犯公然侮辱罪,罰金新台幣6千元。蔡男不服上訴,不過他二審時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庭,法院逕行判決駁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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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稿時間|2023/10/30 18:07
更新時間|2023/10/30 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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