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爆料網/莫沛宇 台北報導】刑事警察局針對具有潛在危險性及再犯之虞的外逃通緝犯,與世界各國共享情資。再依據各國司法制度,建立與各國的合作機制。此制度日前建功,刑事警察局成功與泰國移民總局合作,於泰國曼谷機場攔獲2名在逃通緝犯,泰方於昨(25)日將2名犯嫌遣返回台。
2人中的江姓男子在105年間,涉嫌在馬來西亞設立跨境電信詐騙機房,當時即遭馬來西亞警方查獲並遣返,108年5月間遭法院依加重詐欺及偽證罪判刑4年11個月,但他在4月間就趁法院判決結果出爐前潛逃出境,逃往柬埔寨,8月間遭台中地檢署發布通緝。
另1名李姓男子則於108間涉嫌「以欺瞞方式使人施用第三級毒品」及「強制猥褻罪」,111年3月被高等法院判刑3年6個月,不過他在等候發監執行期間,於同年7月潛逃出境前往馬來西亞,112年4月被台北地檢署發布通緝。
兩人都自以為天高皇帝遠可以逍遙法外,不知道台灣警方早已與泰國移民總局取得聯繫,於本(10)月18日先攔或自柬埔寨入境泰國的江男,並再接再厲於24日攔獲於曼谷等待轉機前往第三地的李男。刑事警察局表示將持續與世界各國持續合作分享情資,務求將逃亡海外犯嫌逐一遣返回國,實現司法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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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稿時間|2023/10/26 17:49
更新時間|2023/10/26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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