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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不到變跟蹤騷擾 女律師不再忍「吉」了

愛不到變跟蹤騷擾 女律師不再忍「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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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爆料網/屏東報導】屏東一名男子結識了當地的女律師,因此對喜歡上對方,不斷私訊並傳一些非一般人互動對話,讓女律師不堪其擾只好漸漸疏遠男子,不料,男子竟然跑到女律師住處,拍下女方轎車並上傳,讓女律師不忍提告,法院認定男子跟蹤騷擾罪成立,判拘役50天。

判決書指出,被告許姓男子大學時曾就讀法律相關課程,因此在2016年時,於公共議題事物上,認識了女律師,男子也因此喜歡上女律師,並以私訊臉書方式追求對方,還曾留言「女人的那個地方是最脆弱最容易感染的」、「你知道我在說的大學刑法課是什麼嗎?」、「一篇情色文學」等語。

相關言論具有性的意味,已超越一般正常男女社交分際對話內容,讓女律師非常困擾,所以她決定不予回應,並慢慢疏遠對方,不料,許男竟因此心生不滿,開始跟蹤女律師,還跑到對方家門外,拍下女律師轎車照片,指稱有違規的嫌疑,並PO上臉書要求警方開單。

對此,女律師不再忍讓,決定對許男提告,面對檢方偵訊,許男否認犯行,宣稱拍照行為了維護公眾利益,但檢方根據相關事證,認定許男對女律師有追求之意,愛不到才有上述的跟蹤騷擾行為,因此依法對許男提起公訴。

法官審理時認為,被告許男為成年人,卻不以理性、正當方式與人相處,對女方實施跟蹤、騷擾的行為,造成對方處於不安環境中,影響日常生活,且犯後否認、又不予女方談和解,明顯態度不佳,因此處以上述徒刑,得易科罰金5萬元換免關,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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