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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積電包商員工不滿同仁碎念 竟製作遙控炸彈炸傷同仁!一審下場出爐

台積電包商員工不滿同仁碎念 竟製作遙控炸彈炸傷同仁!一審下場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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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爆料網/新竹報導】新竹一名賴姓男子,擔任台積電公司某外包商的員工,因為不滿被同僚唸,竟然設計遙控型炸彈,並包裝成包裹放置在同僚的機車,等待同僚靠近騎車時,瞬間遙控點燃炸裂物,造成同僚小拇指遭炸傷,一審法院認定意圖犯罪而製造爆裂物、殺人未遂等罪成立,判處9年8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被告賴姓男子(35歲)當時配合公司,進行台積電公司12廠P8新建工程,因為他與陳姓男性同僚有口角糾紛,讓他因此心生不滿,萌生對陳男傷害犯意,因此,他透過火藥連接發電火頭,再連接遙控器作為接受器,做成遙控型炸藥。

之後,基於炸傷對方的意圖,在2022年1月14日下午近2時,將炸藥放置陳男的機車的前置物箱內,直至傍晚5時許,陳男跟著妻子走往機車準備牽車,而賴男埋伏在距離30公尺外,看到陳男拿起包裹的瞬間按下遙控器,將炸藥引燃爆裂。

目擊者看到此情況,趕緊通報119協助,陳男被緊急送醫,但爆炸造成胸口、右腹、手臂及下巴炸傷,小拇指更慘遭炸斷,經急救後救回一命,但小拇指卻已經無法接回,釀成永久性傷害,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賴男涉嫌重大,因此帶回偵訊。

面對檢警偵訊,賴男起初否認犯案,但警方在賴男的住處,發現炸藥、引爆器等物品,他卻堅稱是要用來嚇走小貓小狗,但卻說不出使用方式,賴男才坦承,因為不滿在工作上遭陳男碎念,才會出此下策。檢方認為,賴男的行為恐釀成陳男生命危險,因此將其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時認為,賴男遇不如意之事,竟然不思以理性和平方式解決,而是選擇用火藥這類致命物品報復,如果爆炸位置靠近要害,或是威力太大,恐怕會奪取陳男性命,且事後否認態度,又未與對方達成和解,所為實屬不該,因此處以上述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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