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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路於民」喊假的?媽媽載小朋友騎人行道被糾正還告人 網友:最爛身教

「還路於民」喊假的?媽媽載小朋友騎人行道被糾正還告人 網友:最爛身教
媽媽載小朋友騎人行道被糾正還告人 網友:最爛身教

記者爆料網 網搜小組/綜合報導】為了改變台灣「行人地獄」的臭名,民眾發起「還路於民大遊行」,各政黨也全力相挺,還簽署承諾書,不過各種跟行人搶道的事件還是不斷在路上發生,有網友在臉書社團「反攻大路」PO文表示,在人行道等人,一名載著小朋友的媽媽騎在人行道上,一度作勢衝撞,報警方這位媽媽竟然還要告人,讓網友感嘆真是最爛身教!

網友留言。翻攝臉書「反攻大路」。

PO文的網友表示,日前他在人行道上等人,遇到這名媽媽載著小孩違法在人行道上騎機車,他站在原地不讓他通過,竟然還作勢要騎車撞人,打電話報警等警察來的時候,跟小朋友說:媽媽在人行道上騎機車是不對的行為,你不可以學喔。小朋友竟然回我:可是大家都這樣呀。

網友表示,去做筆錄時,對方告他恐嚇,他反告他刑法304、185,但警察跟我說,刑法185是警察在用的,一般民眾不能告。警察解釋,在人行道上騎機車只會用道交條例開罰,不會用刑法185。但他質疑:可是他的行為有符合法條的描述,為什麼不可以告?為什麼酒駕除了罰錢還會有刑事責任?最後警察還是幫我提告了。

對於這名家長的行為,網友留言痛批:「長大會變成跟媽媽一樣的大人」、「現在犯法的為什麼都那麼兇」、「如果有試圖衝撞之證據,可以告重傷害未逐」、「一堆三寶家長永遠不知道自己是 三寶」。

據了解,這起糾紛是8月9日發生在新北市新店區中興路三段家樂福旁人行道,新店警分局江陵派出所接獲110通報後,立即派遣線上警力到場查處,經查民眾林女(40歲)騎乘機車於人行道行駛並鳴按喇叭要求行人吳男(35歲)讓道,引發吳男不滿,雙方發生口角衝突。警方事後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六款規定(罰600-1800元)舉發林姓女騎士駕車行駛人行道,林女於10日到派出所對吳男提出恐嚇罪刑事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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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稿時間|2023/09/09 11:21
更新時間|2023/09/09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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