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爆料網/台中報導】台中市一名洪姓男子,15日凌晨0時許騎車行經太原路三段附近因行車飄移不穩,遭第五分局巡邏員警攔下盤查,發現他身上酒味濃烈遂進行酒測,但洪男頻頻假吹氣、中斷吹氣導致酒測器呼氣取樣不足失敗超過10次。
警方判定其消極拒絕酒測,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告發拒測18萬,當場移置保管該機車、吊銷其駕駛執照,且需吊扣該部機車牌照2年。
警方見洪姓男子騎車搖晃將他攔下盤查。
第五分局表示,消極不配合酒測也無法逃避責任,駕駛人若在10年內第2次酒駕拒測,罰鍰將更為嚴重,達36萬元。若再犯,則將因前次所處罰金額而加罰18萬元,並吊銷駕照及公布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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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稿時間|2023/08/17 11:28
更新時間|2023/08/17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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