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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心情不佳深夜燃放鞭炮 慘遭南警速逮送辦將遭重罰

男心情不佳深夜燃放鞭炮  慘遭南警速逮送辦將遭重罰

 
【記者尤華恩/台南報導】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鑒於夏季將屆,許多年輕朋友們也甫大學放榜,週六、日期間將相約在外遊玩,為保護其等交通安全、嚴防有酒後駕車、滋事等行為,於10日22時起動員30名警力針對轄區酒店、KTV、電子遊戲場等處所及重要路段實施臨檢路檢勤務,整晚勤務計查獲毒品案1件1人、酒後駕車涉犯公共危險4件4人、逾期停留外籍移工1名、深夜燃放鞭炮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1件1人,展現維護治安之決心及能力。
    南門所副所長邱漢文等員10日22時許甫執行專案勤務當中,聽聞駐地對面之南寧街某國小校園裡竟有沖天炮燃放之鞭炮聲響,立即率員前往四處搜尋。果然在校園中庭廊道旁發現洪姓男子(36歲、嘉義市人、有傷害資料、平日四處遊蕩)竟因心情不佳,買來沖天炮並進入校園以手持燃放,剛燃放3枝立即為警方發現制止、手中尚有3枝未及點燃為警帶回,也因即時發現帶回,未衍生後續危害或擾寧狀況。員警調查後以其夜間於校園內發射有殺傷力之物品而有危害他人身體或財物之虞者,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將面臨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等處罰。
    路檢當中也在分局副分局長蔡明宗率員於11日0時在民權路及臨安路口路檢時,攔下1輛由阮姓女子駕駛之自小客車,發現車內附載之男姓乘客阮姓男子(45歲、越南籍移工、108年申請來臺工作)因夜間外出與友人飲酒,酒後由同為阮姓女性朋友準備載送返回永康住處時為警攔下時施盤檢。其在員警詢問資料當中以喝酒未帶證件、或酒後不記得資料等含糊回應,但也在員警詳查各項資料並與移民署臺南市專勤隊聯繫核對,發現其竟然已於109年3月經通報逃逸失聯迄今,也在查證確認後當場逮捕,並於調查後依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解送移民署臺南市專勤隊收容。
    第二分局表示,7月暑期將屆,許多應屆高中學生畢業且各校也陸續舉辦結業式,青少年之安全維護工作尤為重要及重視。警方除平日與學校聯繫及建構安全防護作為,並持續加強校園周邊安全巡守,納入警察巡邏重點,同時也暢通校園安全通報line群組,即時掌握狀況與通報聯繫,以維護校園校安全;除外也將持續運用擴大臨檢、全區機動路檢等勤務作為,嚴打各項不法活動,防制可能之滋事行為發生,有效維護良好社會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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