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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二起國民法官法案件出爐 正式啟動並進入審判程序

苗栗二起國民法官法案件出爐 正式啟動並進入審判程序

【記者新聞網/台中報導】苗栗國民法官審理案件出爐!苗栗地檢署表示,4月20日偵結起訴林姓被告涉嫌傷害致死案、4月27日偵結起訴王姓被告酒後駕車肇事致死案,已依《國民法官法》相關程序送請苗栗地方法院審理。苗栗地區《國民法官法》實施後之第一、二件國民參與審判案件正式啟動並進入審判程序。

苗栗地檢署張文傑檢察官偵辦林姓被告涉嫌於1月22日(大年初一)徒手攻擊章姓被害人致死案,認林姓被告涉犯《刑法》第277條第2項前段傷害致死罪嫌,法定刑係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

另張智玲、蕭慶賢檢察官偵辦王姓被告於1月26日(大年初五)零時許,酒後駕車肇事撞及黃姓被害人致死案,認被告所犯係《刑法》第185條之3第2項前段,酒後駕車致人於死罪,法定刑係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兩案經檢察官偵查終結均已提起公訴。

苗栗地檢署指出,《國民法官法》自112年1月1日實施後,正式將刑事審判制度擴及民眾參與,該署起訴二案,均屬該法第5條第1項第2款「故意犯罪因而發生死亡結果者。」之案件類型,依法應由法院遴選國民法官參與審判,兩案案起訴送審後,業已正式啟動苗栗地區國民法官參與審判程序。

苗栗地檢署表示,於審判階段將協同承辦警察人員於法庭提出相關事證,以足使「素人」法官理解的口頭用語及簡化圖表呈現相關事實及證據,並積極論辯,該署另已協調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苗栗分會,對被害人提供充分的輔助資源及心理支持,期使被害人於審判過程協助釐清事實,並保護被害人避免受到二次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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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稿時間|2023/05/08 15:52
更新時間|2023/05/08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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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來自「記者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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