噁男取鞋神隱5分鐘 物歸原處後遺留「白色黏黏不明液體」

噁男取鞋神隱5分鐘 物歸原處後遺留「白色黏黏不明液體」
▲。(翻攝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新聞網/莫沛宇 新北報導】新北市板橋區小寧(化名)返家,經父親告知,發現愛鞋遭鬼鬼祟祟的鄰居楊男取走,返還原處時,左鞋內部遺留長條形、白色不明液體痕跡,既噁心又生氣的小寧報警,楊男到案時還辯稱只是拿來聞,可能因為稍早有打手槍沒洗手,打噴嚏用手擦鼻涕,精液才會沾到鞋子上。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楊男犯毀損他人物品罪,處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

楊男自以為神不知鬼不覺的取走小寧鞋子,殊不知一舉一動全被小寧父親透過監視器盡收眼底。小寧告知法官她已經將本案鞋子丟了,如果鞋子還她,也不敢穿。楊男則認為就算鞋子真的沾到精液,洗洗也還能穿,應不致於構成毀損。

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指出楊男以不明方式將精液殘留於本案鞋子,縱然該鞋子具有清洗可能,然因曾沾染精液,依據社會普遍常情,已足使一般人心生噁心、厭惡,且不願再使用該鞋,何況楊男自承鞋內不明液體有含精液,不管有沒有鼻涕,都無需再鑑定。

法院審酌楊男具大學畢業之智識程度,現職為維修技術人員,月薪台幣3萬3千元,須扶養父母,依新北地院依毀損罪判他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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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稿時間|2023/05/07 10:03
更新時間|2023/05/07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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