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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新聞網 楊永盛/苗栗報導】苗栗縣竹南鎮一家餐酒館日前舉辦喝調酒比賽,但店家並未篩選參與者年齡,竟疑似讓一名來自新竹的17歲少年參加,少年後來被發現倒臥店外草地,送醫仍不幸宣告不治,檢警相驗以意外死亡簽結、家屬沒有意見。但縣長鍾東錦直言業者不宜舉辦喝酒挑戰活動,因店家違規提供酒精飲品給未成年者、縣府依法開罰,並加強對酒館、PUB等場所執行八大行業聯合稽查行動。
警方調查,在竹南鎮、頭份市八大行業雲集的某家餐酒館,2月4日、週六舉辦喝調酒比賽活動,一名17歲少年疑似參加挑戰賽,當晚11點半左右,被民眾發現倒臥在餐酒館外的草地。119救護車到場,發現少年呼吸心跳相當微弱,緊急送醫急救,仍宣告不治。
因為少年沒有心血管等疾病史,現場無打鬥等外力侵入跡象,檢警相驗後以意外死亡簽結,家屬對死因無意見。店家雖無刑責,但縣府社會處表示,依『兒少福利及權益保障法』規定,業者不得供應或販售酒精飲品給未成年者,違反規定可處罰鍰1至10萬元,待警方將業者約談資料移送社會處後依法處分。
縣長鍾東錦也公開表態,批評店家不宜舉辦類似的飲酒挑戰活動,尤其青少年血氣方剛,在同儕的鼓噪、愛面子下,冒險挑戰飲酒可能造成身體傷害。
案發後,縣府工商發展處及警察局也針對竹南、頭份等地的酒館、Pub等場所展開八大聯合稽查,告誡業者勿提供或販賣酒品給未成年人,以免觸法並造成青少年身心受損,提醒商家應在場所明顯處張貼「未成年人禁止購買、飲用酒類」等告示,販售或供應酒類對顧客年齡有疑慮時,應請顧客出示身分證明,無身分證明或不出示證明者應拒絕提供酒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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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酒勿開車,請勿酒駕;未滿18歲者禁止飲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