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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新聞網周庭慶/台中報導】台中市1名李姓男子行竊將近10年,雖曾多次被逮,但交保後繼續犯案,且闖入處所之前會脫掉鞋襪、赤腳行動,闖入後還會把門反鎖,以免失風遭逮,但台中市刑大專案小組最近針對他涉及的7件竊盜案蒐證齊全,日前將他逮捕,估計偷得財物價值近百萬元,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檢察官認為李嫌惡性重大且有反覆實施之虞,向台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獲。
警方指出,30歲的李姓男子平日遊手好閒,缺錢就到處行竊,今年在台中市犯下至少7起住宅及店家竊盜案,偷得財物包括現金、勞力士錶、名牌包、單眼相機等,台中市警局長李文章指示台中市刑大隊肅竊組、偵二隊與第一分局、第二分局成立專案小組,報請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專案小組蒐證完備後,持台中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前往李嫌住處搜索。
警方呼籲,貴重物品應妥適存放保管,不要任意放置在容易取得的地方,甚至可考慮向銀行租借保險箱保管,以免引起不肖分子覬覦,造成財物損失,並呼籲民眾隨時注意店內或處所周邊的人、事、物,遇有可疑,隨時可以通報轄區派出所或撥打110請求警方到場了解,杜絕犯罪情事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