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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酒駕拒測電動車發不動 友義氣救援自投羅網

友酒駕拒測電動車發不動 友義氣救援自投羅網

記者吳文隆/高雄報導

湖內警分局交通分隊小隊長潘協昌、警員陳漢威,於24日執行夜間巡邏勤務,巡經茄萣區莒光路三段時,看見一名男子騎乘機車未戴安全帽,加上外型非常顯眼,警方見狀隨即下車攔查,盤查時(吳姓)身上散發出濃厚的酒味,經酒測遠超過法定標準值0.25毫克,已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警詢後全案移送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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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男因酒後駕車企圖救援朋友,但救援不到,反而坐警車進了警局。
(圖及影像,都由湖內警分局交通分隊提供)

經了解,吳嫌原本晚間在好友家聚餐,喝了燒酒雞湯,突然接到一同聚餐王姓友人來電說,王姓友人的電動自行車,遭警方攔查開單後,沒電無法騎乘,只能推車回家,需要幫忙救援,吳嫌聽聞後即出門前往,沒想到半路上就遇到巡邏員警,當場被逮個正著。

吳男因酒後駕車企圖救援朋友,但救援不到,反而坐警車進了警局。
(圖及影像,都由湖內警分局交通分隊提供)
吳男因酒後駕車企圖救援朋友,但救援不到,反而坐警車進了警局。
(圖及影像,都由湖內警分局交通分隊提供)

王男稍早也因酒後騎乘電動自行車(拒測)、且未戴安全帽,遭同一警網查獲告發,吳男因酒後駕車救援不到朋友,反而做警車進了警局,雙方對自己的酒駕行為非常懊悔。

吳男因酒後駕車企圖救援朋友,但救援不到,反而坐警車進了警局。
(圖及影像,都由湖內警分局交通分隊提供)

湖內警分局長蔡鴻謀呼籲,酒駕新制已於111年1月30日生效,不論是刑罰、或是行政罰,均有加倍、加重,當警方於酒測攔檢重點路段執行勤務時,請民眾配合勤務執行,切勿以身試法,危害自己、及他人生命財產安全,共同遵守交通規則確保行車安全,以建立良好的治安、交通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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