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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政策屬中央主管權責新北籲請中央共同解決核能安全問題

能源政策屬中央主管權責新北籲請中央共同解決核能安全問題

記者宋仁傑/新北報導

新北市核能安全監督委員會表示,對於經濟部王美花部長早上出席會議時,對媒體表示:「核二1號機因為新北市政府不給蓋乾儲,燃料棒無法從燃料池取出,因此提早停止運作,使用核能的部分,如果中央和地方不能合作,同樣無解。」。市府已多次強調,新北市對於除役或運轉中的核電廠,所秉持一致的態度與立場,核電廠本質就是要安全,一定要符合相關法規與專業意見。

核能一、二廠都是在新北市境內,新北市要求必須要確保核電的安全無虞,例如核二廠室外乾貯興建計畫,新北市依據中央頒布的「水汙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請台電公司核二廠營建工地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汙染削減計畫,報新北市府核准,就可依規定施工。惟台電公司多次均未補正資料,而新北市政府環保局持續與台電進行溝通,並於108年10月15日最後一次告知台電公司因提出符合法規及專業審查意見的計畫,只要台電公司依法題補正,新北市將會儘速審查、核照。

新北市核安監督委員會強調,核二廠1號機提前停機,是台電公司未能面對問題,妥善規劃乾貯設施,並非新北市的責任,請台電公司儘快依據行政院政策,興建室內乾貯設施,不要將核二廠1號機提前停機問題,推給地方政府,混淆視聽,誤導民眾。新北市期待大家共同面對問題,一起努力合作,核電的安全一定可以確保無虞。畢竟核能一、二廠在新北市,身為地方主管機關,有責任守護市民的安全。(新北分社長宋仁傑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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